退換貨政策

商品鑑賞期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:

  • 依「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」及「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 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 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故冷凍冷藏類食材一律售出後概不接受退貨,訂購時請同意此條款後做訂購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
  • 如有本公司 配錯貨品之情況,請立即聯繫本公司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  •  

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
 

客服信箱:njp81110@gmail.com

 

退換貨須知
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
 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  1.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  2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  3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4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退貨流程

 

Email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
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